浙版传媒(601921)_公司公告_浙版传媒: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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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1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版传媒”“上市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浙版传媒拟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44.45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650.4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27,596.1027,596.10
2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内容资源储备项目25,000.0025,000.00
3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青云端”移动学习助手项目20,449.0520,449.05
4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7,311.507,311.50
5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7,471.427,471.42
6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7,555.507,555.50
7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8,658.058,658.05
8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零售门店系统服务能力提升及智慧书城服务平台建设项目44,873.4144,873.41
9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体系升级优化项目5,584.225,584.22
10新增年产100万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7,586.7917,586.79
11博库网络有限公司火把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7,526.0527,526.05
12“青云e学”在线教育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1,038.4011,038.40
1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220,650.49220,650.4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1202020129900373536正在使用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0450000002353102正在使用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33050161353509111668正在使用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3138318正在使用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19005101040041791正在使用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19005101040041858本次结项注销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19005101040041817已注销
浙江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19005101040041809已注销
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19005101040041841本次结项注销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33050161353509111660正在使用
浙江新华数码印务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633152786正在使用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状态
博库数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1202020119900378885正在使用
浙江青云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1202020119900373728正在使用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羊坝头支行1202020119900388818正在使用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0450000002355304正在使用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截至2025年6月26日,两个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截至2025年6月26日累计投入金额利息及理财 收益净额预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7,311.506,619.133.45695.82
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8,658.056,430.033.112,231.13

注:1.“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为截至2025年6月26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和利息收入,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待支付款项将以两家子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计划图书品种已全部完成出版,完成了强化公司教育出版领域优势、巩固市场份额的目标任务,已达到投入预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实施主体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费用控制管理,总体降低了项目实际支出,故募集资金产生节余。

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计划图书品种已全部完成出版,完成了强化公司精品图书在内容和发行渠道影响力的目标任务,已达到投入预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项目部分作者选用计册版税,版税金额与销售周期及印数相关联,部分图书项目尾款实际支付金额比预期有所

减少,故募集资金仍有节余。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95.82万元永久补充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拟将“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231.13万元永久补充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流动资金。以上永久补流资金金额均为暂估数,含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流资金均用于两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两个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尾款及费用补流后将由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待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两家子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募投项目“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增强公司生产经营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浙江教育出版社集团有限

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浙江文艺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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