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601969)_公司公告_海南矿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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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或“德邦证券”)作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矿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南矿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向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4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981,415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1.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6,889,989.5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07.1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9日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875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756,889,989.50
减:发行费用10,844,882.32
募集资金净额746,045,107.18
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金额414,259,298.63
减:2025年度已使用金额135,142,519.25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14,741.46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28,963,152.22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225,591,700.06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35,142,519.2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9,401,817.8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5,591,700.06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5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银行账户款项性质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2201027029200118571活期存款13,535.48
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1011500255活期存款153,010,482.7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898900050610566活期存款172,751.9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8115801012200069280活期存款72,394,929.93
合计225,591,700.06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2021年9月,公司、海通证券和德邦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及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年10月,鉴于公司保荐机构的更换,并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联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德邦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德邦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国泰海通将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原海通证券对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有关持续督导职责。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35,142,519.2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9,401,817.8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净额(人民币万元)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54,347.1245,617.34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35,010.3828,987.17
合计89,357.5074,604.51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8.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人民币万元)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903.51903.51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324.78324.78
合计1,228.291,228.29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689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2025年度,公司无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于前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

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拟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2025年度,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于前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总额调增至51,162.90万元。调整后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净额(人民币万元)注
1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54,347.1245,617.34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51,162.9028,987.17
合计105,510.0274,604.51

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用于-120m~-360m中段采矿项目支出的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磁化焙烧技改项目支出,以加快推进磁化焙烧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调整后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拟投入金额(人民币万元)调整金额(人民币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人民币万元)
1石碌铁矿-120m~45,617.34-8,000.0037,617.34
-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
2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28,987.178,000.0036,987.17
合计74,604.51-74,604.51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于前次非公开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6)第2110号专项报告,认为“海南矿业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南矿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联合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2025年度,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海南矿业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三会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海南矿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海南矿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海南矿业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联合保荐机构对海南矿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开来陈浪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YEECOH0.0YEECOH0.0

附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编制单位: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2021年8月19日
募集资金总额75,689.00(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514.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940.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募投项目性质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建设46,701.8337,617.3437,617.3410,677.1022,037.76-15,579.5858.582026年9月底(注3)不适用不适用
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改造28,987.1736,987.1736,987.172,837.1532,902.42-4,084.7588.96注4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5,689.0074,604.5174,604.5113,514.2554,940.18-19,664.3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8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情况已在报告正文“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4”中列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注2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5,689.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4.51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24年3月8日,公司将原计划用于-120m~-360m中段采矿项目支出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调整用于磁化焙烧技改项目支出,以加快推进磁化焙烧技改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注3: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石碌铁矿-120m~-360m中段采矿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9月底。注4:石碌铁矿石悬浮磁化焙烧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4年实现单体焙烧炉投料试车成功并于当年8月结项,截至目前还在推进焙烧炉系统与原有选矿系统的全流程贯通,尚未实际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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