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9:30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
层会议室召集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统计出席会议股东的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三、董事会秘书宣示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文件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
议案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母公司税后利润为准,2025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364.78亿元,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人民币24.06亿元(已于2025年4月26日发放)后,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40.72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34.92亿元。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综合考虑财务、资本状况等因素,本行拟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中期现金股息,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1.88元人民币(含税),按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A股和H股总股本数55,645,162,264股计算,分派2025年中期普通股现金股息总额为人民币10,461,290,505.64元(含税),占2025年中期合并后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28.68%、占2025年中期合并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70%。若本行总股本在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届时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行2025年上半年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廖子彬、周伯文、王化成、宋芳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信银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中信银行实际情况和保障长期健康稳定发展需求,兼顾了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中信银行股东大会审议。
本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行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授权执行董事并同意其转授权其授权代表全权处理2025年中期普通股股息派发相关事宜。
本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25年8月28日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iticbank.com)的相关公告。
以上,请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