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股份(603010)_公司公告_万盛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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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603010证券简称:万盛股份公告编号:2025-08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鸿盛”)?增资金额: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向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增强其发展能力。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为加快推进公司当前业务规划及未来发展需求,提升全资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补充其营运资金,增强其发展能力,公司拟向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拟向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本次增资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山东万盛和上海鑫鸿盛的注册资本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万盛和上海鑫鸿盛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投资类型□新设公司√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投资新项目□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_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___?尚未确定
出资方式□现金√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银行贷款√其他:_自筹资金__□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股权□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是√否

(二)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两者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投资标的1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全资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91370700MA3TNPFJ33________□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曹海滨
成立日期2020/08/05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4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路以东、辽河西五街以北
主要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路以东、辽河西五街以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郭广昌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
学品生产。
所属行业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51,647.48234,743.19
负债总额138,308.55111,824.81
所有者权益总额113,338.93122,918.38
资产负债率54.96%47.64%
科目2025年01-0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4,878.90356.09
净利润-9,643.77-6,431.10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注册资本占比(%)注册资本占比(%)
1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40,000100%40,000100%

投资标的2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标的公司类型(增资前)全资子公司
法人/组织全称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91310112MA7C7KQN7Y________□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余乾虎
成立日期2021/11/05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879号13幢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3879号13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郭广昌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
所属行业M75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2025年09月30日(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2,185.303,033.96
负债总额4,066.734,287.60
所有者权益总额-1,881.43-1,245.59
资产负债率186.09%141.32%
科目2025年01-09月(未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1,348.921,626.20
净利润-25.66-1,595.59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注册资本占比(%)注册资本占比(%)
1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2,000100%2,000100%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山东万盛增资95,000万元,向上海鑫鸿盛增资2,000万元。

三、增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分别与山东万盛和上海鑫鸿盛签订了《增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万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甲方以货币玖亿伍仟万元人民币(RMB950,000,000)出资,作为对乙方的增资,其中玖亿伍仟万元人民币(RMB950,000,000)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用于增加乙方的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肆亿元(RMB400,000,000),乙方的注册资本及甲方持有的股权比例均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40,000100%
合计40,000100%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经营需要,将增资款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保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将甲方的增资款正确计入资本公积。

4、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责任赔偿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5、双方应努力友好解决因本协议和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者不履行所引起的所有争议、争端和分歧(“争议”)。双方未能友好解决该等争议或权利主张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相同之效力。

(二)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鑫鸿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甲方以货币贰仟万元人民币(RMB20,000,000)出资,作为对乙方的增资,其中贰仟万元人民币(RMB20,000,000)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不用于增加乙方的注册资本。

2、本次增资完成后,乙方的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贰仟万元(RMB20,000,000),乙方的注册资本及甲方持有的股权比例均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00100%
合计2,000100%

3、本协议签署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经营需要,将增资款转到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保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将甲方的增资款正确计入资本公积。

4、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应有责任赔偿他方因该违约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5、双方应努力友好解决因本协议和对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或者不履行所引起的所有争议、争端和分歧(“争议”)。双方未能友好解决该等争议或权利主张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壹份,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相同之效力。

四、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增资,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增资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可能新增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增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整体风险可控,但仍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经营状况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山东万盛、上海鑫鸿盛的运营管控,确保其合规、稳健、高效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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