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603012)_公司公告_创力集团: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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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29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28日)。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5年10月29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项目材料,为保证本次相关项目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拟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自2025年11月29日延长至2026年11月28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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