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华立股份股票代码:603038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劭庄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通讯地址:东莞市常平镇金凯水都38号一致行动人:谭洪汝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通讯地址:东莞市常平镇金凯水都38号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刻度。签署日期:2025年10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华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 华立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谢劭庄 |
| 一致行动人 | 指 | 谭洪汝 |
| 本报告书 | 指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85,98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劭庄及其一致行动人谭洪汝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合计数触及5%整数倍刻度。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数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劭庄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香港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东莞市华立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华立股份监事、董事。
(二)一致行动人谭洪汝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香港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5年至2022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谭洪汝先生与谢劭庄女士为夫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原因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谢劭庄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060,31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本次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暨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谢劭庄女士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185,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十二个月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10月13日,谢劭庄女士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85,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本次权益变动后,谢劭庄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谭洪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6.93%降至15.00%,触及5%的整数倍刻度。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谢劭庄 | 大宗交易 | 2025/10/13 | 16.29 | 5,185,987 | 1.93%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谢劭庄 | 14,183,520 | 5.28% | 8,997,533 | 3.35% |
| 谭洪汝 | 31,304,032 | 11.65% | 31,304,032 | 11.65% |
| 合并 | 45,487,552 | 16.93% | 40,301,565 | 15.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2023年9月22日,谭洪汝先生与安徽洪典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关于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谭洪汝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51,668,67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给安徽洪典资本。同时,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谭洪汝先生和谢劭庄女士此次表决权放弃的股份,为其剩余直接持有的公司34,990,425股股份(以下简称“弃权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6.93%。弃权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持的股份亦属于弃权股份范围。表决权弃权期限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至下列日期中的孰早之日止:(1)安徽洪典资本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去谭洪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和/或间接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之日(含本数);(2)安徽洪典资本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3)安徽洪典资本书面豁免之日。
除前述表决权放弃约定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限售、质押、冻结等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或其他特殊安排。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谢劭庄的身份证复印件;
2、谭洪汝的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华立股份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东莞市常平镇松柏塘村 | |
| 股票简称 | 华立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038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及一致行动人 | 谢劭庄(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广东省东莞市 | |
| 谭洪汝(一致行动人) | 广东省东莞市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5,487,552股持股比例:16.9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0,301,565股持股比例:15.00%2023年9月22日,谭洪汝先生及其配偶谢劭庄女士与安徽洪典资本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40,301,565股为表决权放弃的股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10/13方式:大宗交易 |
| 是否以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减持 | 是√否□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来十二个月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劭庄(签名):
一致行动人谭洪汝(签名):
日期: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