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603041)_公司公告_美思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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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思德: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603041证券简称:美思德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拟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5年减少折旧费用910.38万元,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910.38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金额

846.6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25年0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将部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5、10年变更为5-15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

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化工生产装置设备购置主要来自国内知名厂家,且公司重视对现有生产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资产总体维护保养状况良好。公司通过优化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减少设备损耗;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减少人为失误导致的设备损坏;加强巡检,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减少设备故障运行时间。随着现场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工作的持续有序精细化管理,生产设备使用寿命发生了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计提折旧的期间更加合理,公司对相关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了复核。根据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部分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5、10年变更为5-15年。

类别折旧方法变更前变更后
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019、18、9.5、95-155、106.33-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5519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0、5、1020、19、1850、5、1020、19、18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影响。

2、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公司2025年减少折旧费用910.38万元,增加2025年利润总额910.38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金额846.6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一期,假设运用该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资产或总资产的影响

假设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一期即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3月运用该会计估计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科目/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3月
折旧费用--1,007.49303.46
利润总额--1,007.49303.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936.97282.22

四、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认为: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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