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股份(603067)_公司公告_振华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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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股份: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1

113687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号),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06,21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406,2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406,21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不含税)人民币9,302,179.7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907,820.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8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2-00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7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户名开户行账号账户状态
1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黄石南京路支行714902016910008本次注销
2兴业银行黄石分行418010100100560085
341801010010056010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放于上述账户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与其对应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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