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超)
作为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职务,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已就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本人确认,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及履职行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各项要求。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单位与个人的不当影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5次,股东会4次。本人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张超 | 15 | 15 | 15 | 0 | 否 | 3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的各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表:
|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
| 应参加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次数/实际参加次数 | 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次数/实际参加次数 |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 | |
| 张超 | 3/3 | 2/2 | 6/6 |
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期间,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审阅文件、听取汇报、现场考察、与管理层及内审部门沟通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情况。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召开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的特别职权。
(三)与内外部机构的沟通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关注审计进展,就关键会计处理、内部控制有效性等事项进行讨论,督促审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工作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现场会议、专项调研等方式,累计进行现场履职超过15个工作日,深入了解公司主要业务运营、项目建设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经营层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便利,能够及时、完整地送达会议材料,并就
重大事项进行坦诚沟通,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与事中监督,认为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化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评价报告客观有效。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与能力,聘任程序合规,未损害股东利益。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五)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管聘任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专门委员会换届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均对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
关注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互动平台等渠道了解市场关切。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秉持谨慎、勤勉、独立的态度,持续关注公司治理、战略发展、风险管控及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