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603129)_公司公告_春风动力:关于为境外孙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赁履约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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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动力:关于为境外孙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赁履约担保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2-06

证券代码:

603129证券简称:春风动力公告编号:

2026-002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孙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赁履约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CFMOTOMEXICOPOWER,S.DER.L.DEC.V.2,800万美元3,889.62万美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57,400【注】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27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8,200万美元(含本次,折合人民币57,400万元,汇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墨西哥海外基地现地化配套生产能力,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扩大墨西哥现有制造基地,通过公司控股孙公司CFMOTOMEXICOPOWER,S.DER.L.DEC.V.(以下简称“CMP”或“承租方”)与AREMEX3FIDEICOMISOINDUSTRIALAVIIIF/6244(以下简称“出租方”)签订厂房租赁协议。公司拟就合同约定的CMP相关履约责任为其提供租赁履约担保,公司作为CMP付款和履约义务的担保人,担保责任额不超过租赁期限内产生的租金总额,有效期覆盖上述租赁协议的整个有效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孙公司提供工业厂房租赁履约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CMP的厂房租赁提供付款和履约担保,并同意CMP免予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CFMOTOMEXICOPOWER,S.DER.L.DEC.V.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其他:控股孙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直接持有其0.0010%股权,通过全资孙公司CFMOTOPowersportsHolding,Co.Inc.(美国)持有其94.9539%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CFMOTOPOWERSPORTS,INC.(美国)持有其5.0447%股权,通过全资孙公司浙江和信摩范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其0.0004%股权。
成立时间2022年7月13日
注册地Carr.MiguelAlemanKM14.5int13BusinessParkMonterrey,66633CdApodaca,N.L.
注册资本21,617.39万墨西哥比索
经营范围全地形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制造、销售、设计和研发活动,各类动产、不动产的租赁业务,商品进出口,其他依法可开展的服务性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2,584.3358,874.50
负债总额34,909.4650,958.14
资产净额7,674.877,916.36
营业收入21,897.4114,842.13
净利润1,089.96199.3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出租方签订担保协议,为CMP提供履约担保,具体如下:

、担保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CFMOTOMEXICOPOWER,S.DER.L.DEC.V.

、担保期限:本担保为持续担保,适用于并涵盖初始租赁期限及延期租赁

4、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在本担保下的责任应保持完全有效,无论因任何原因担保人的责任均不能因此免除或影响

5、担保金额:不超过2,800万美元

、拖欠利息约定:若担保人未能在付款到期日之前向出租人支付租赁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则担保人应对逾期金额自拖欠之日起按月利率1.2%计息,直至全额支付之日止。

7、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此次担保是为了境外孙公司顺利租用当地厂房开展具体生产业务,作为出租方提出的签署租赁协议之必要条件之一,公司为CMP在租赁协议项下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是必要的。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CMP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为顺利租用当地厂房开展具体生产业务,作为出租方提出的签署租赁协议之必要条件之一,公司为CMP在租赁协议项下的义务履行提供担保是必要的,且公司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因此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风险可控,同意为CMP担保并免予CMP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8,200万美元(含本次,折合人民币57,400万元,汇率

7.0

),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2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8,200万美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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