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金徽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号)核准,2022年
月
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105,8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221.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95,618.83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2月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1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2月17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05,84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0,221.17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95,618.83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72,638.36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25,224.08 |
| 暂时补流金额 | |
| 现金管理金额 |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85 |
| 其他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2,244.46 |
| 其他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2022年
月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
月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各银行签订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各方按照协议要求履行权利义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2月17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 102772000216185 | 0.00 | 待注销 |
| 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 102772000308792 | 0.00 | 待注销 |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 2711091729200150114 | 0.00 | 待注销 |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 61012900400013159 | 0.00 | 已注销 |
| 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县支行 | 27324101040012275 | 0.00 | 已注销 |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 612010100100758775 | 0.00 | 已注销 |
| 合计 | 0.00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2025年度,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2月17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4,000.00 | 2025年4月30日 | 12个月 | 2025年4月18日 | 2025年12月24日 | 4,000.00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12月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变更,变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徽矿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徽矿业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并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募集资金使用的会计凭证、相关合同,查阅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 郭喜明 | 康勇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2月17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075.18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618.8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0,00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1.83%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万吨/年)选矿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40,000.00 | 40,000.00 | 14,542.75 | 40,000.00 | 100.00 | 2027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47,118.83 | 24,118.83 | 24,118.83 | 8,532.43 | 24,118.83 | 100.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20,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偿还银行贷款 | 还贷 | 否 | 28,500.00 | 28,500.00 | 28,500.00 | 28,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95,618.83 | 95,618.83 | 95,618.83 | 23,075.18 | 95,618.8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994.3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80.21万元和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14.1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6日公司分别使用2,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12月24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2月17日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募投项目性质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年月)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时间 | 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 |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万吨/年)选矿工程 |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徽县江洛镇谢家沟铅锌浮选厂有限责任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徽县 | 40,000.00 | 40,000.00 | 14,542.75 | 40,000.00 | 100.00 | 2027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7日 | 2023年12月13日 |
|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 | |||||||||||||||
| 合计 | 40,000.00 | 40,000.00 | 14,542.75 | 40,000.00 | 100.00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除智能化系统建设外,其余项目均按计划推进。由于甘肃省智能矿山建设标准尚未出台,且受限于矿山智能设备等原因,井下5G建设根据总体规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基础性专网建设,但其余智能化建设只能是试验阶段,无法实现井下的安全可靠运行,继续实施无法达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难以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2、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项目:因地表施工用地协调难度大、进展较慢,制约了探矿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为减少地表对环境的扰动,有效践行“绿色勘查”理念,对原定的探矿手段进行了调整,绝大部分探矿区域由地面施工地表钻孔调整为井下施工坑内钻,从地表施工调整到井下利用开拓巷道施工,可节约地表到井下施工这段距离的工程量;同时,购买坑内钻机自己组织施工队伍进行探矿。其次,因公司自己组织钻探队进行探矿,可在工地建筑费用方面,节省相关费用支出。探矿手段调整后仍能达到勘查目的。若后期矿体发生变化需要追加工程量而预留的募集资金不足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保证勘探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存在无法完成勘探项目的情况。鉴于上述原因,为使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在满足公司绿色矿山提升改造及现有生产勘探的基础上,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 变更。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12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在交易所指定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