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资料并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预计 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业务行为, 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双方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未使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 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丁振举、李银香、张延庆、易廷斌
2026年3月26日
(以下无正文,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易运斌
易廷斌
李银香
丁振举
张圾
张延庆
2026年3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易廷斌
李银著
李银香
丁振举
张延庆
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