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兰石重装股票代码:603169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声明
...... 2释义 ...... 4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章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三章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章备查文件 ...... 11
第七章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兰石重装/上市公司 | 指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华菱湘钢/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
| 湖南省国资委 | 指 | 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 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5年1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兰石重装股份共13036918股,占兰石重装总股本的0.99801%,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00000%。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释: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法定代表人:杨建华注册资本:
1,02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
2004年
月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30077005291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钢铁生产与销售营业期限:长期主要股东: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菱湘钢100%股权办公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邮政编码:
411100联系电话:
0731-5865469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菱湘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杨建华 | 男 |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张志钢 | 男 | 党委副书记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李光辉 | 男 |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刘吉文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刘建兵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杜江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张明 | 男 | 总会计师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刘喜锚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刘桥云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湖南湘潭 | 否 |
| 樊尧桂 | 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广东阳春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菱湘钢董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票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兰石重装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第二章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华菱湘钢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减持兰石重装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036,918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较权益变动前减少了0.998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变动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华菱湘钢 | 78,351,508 | 5.99801 | 13,036,918 | 0.99801 | 65,314,590 | 5.00000 | 集中竞价 | 2025年11月13日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华菱湘钢经公司执行董事会、办公会议定并报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审批同意,华菱湘钢减持兰石重装不超过3%的股份(即不超过39,188,754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兰石重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菱湘钢直接持有兰石重装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5,314,5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0000%。兰石重装控股股东仍为兰石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第四章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兰石重装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于2025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7)。根据上述公告,华菱湘钢于2025年5月23日至8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兰石重装股份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9%,减持价格均为9.13元/股,总金额达237,380元。此次减持完成后,华菱湘钢持有兰石重装股份78,351,5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801%。兰石重装于202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sse.com.cn)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3);股东华菱湘钢计划自《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62,918股,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自2025年11月13日,股东华菱湘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036,918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801%。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兰石重装股票的情况。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章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华菱湘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华菱湘钢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甘肃省兰州市 |
| 股票简称 | 兰石重装 | 股票代码 | 60316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湘潭市岳塘区钢城路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78,351,508股持股比例:5.99801%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持股数量:65,314,590股持股比例:5.00000%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转让上市公司13,036,91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801%。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1月13日方式:集中竞价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