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建研院旺山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其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并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具体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制定、修订及废止 | 是否提请股东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修订 | 否 |
| 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7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废止 | 是 |
以上1、2、3、7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提议于2025年11月13日13时30分在苏州市北官渡路82号建研院旺山总部太仓厅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5-027)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