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 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 年11 月1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1 号),主要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回复关于5.5G 相关产品和技术提问,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 关产品业务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3 年11 月30 日,公司收到《关于对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3〕0252 号),主要系公司在
上证e 互动平台发布5.5G 相关产品和技术信息,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 公司相关产品业务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相关信息不完整、不 准确,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
(三)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和上市规则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 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持续经营发展。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行政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