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_公司公告_望变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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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603191证券简称:望变电气公告编号:2026-005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40.63%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39.74%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杨厚群女士、杨小林先生、隆志钢先生和皮天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杨厚群□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杨小林□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隆志钢□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皮天彬□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杨泽民?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秦惠兰?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杨耀?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杨秦?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秦勇□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_____________?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杨厚群女士、杨小林先生、隆志钢先生和皮天彬先生的通知。杨厚群女士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867,700股;杨小林先生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622,300股;隆志钢先生于2025年1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6,000股;皮天彬先生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6年1月1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75,000股。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40.63%减少至39.74%,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变动前股数(股)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股)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方式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杨厚群4,459,4441.34%2,591,7440.78%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2025/11/13-2026/01/13
杨小林622,3000.19%00.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2025/11/12-2026/01/13
隆志钢11,60000.03%00.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2025/11/13-2025/11/13
皮天彬375,0000.11%00.00%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2025/11/13-2026/01/13
合计5,572,7441.68%2,591,7440.78%----

备注:小数点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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