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新疆雪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所”)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7 月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11 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后该所因自身人力资源配置及工作安排情况,预计无法为公 司提供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辞任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确 保2025 年度审计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公司依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于2025 年12 月30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1 月15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根据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 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 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天健所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天健所在提供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充分了 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始终 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履职保 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