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于近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工商备案手续,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公司调整了章程中个别条款的措辞,调整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版)。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