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_公司公告_宏和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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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8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八月

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8日下午13点30分会议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

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参会人员情况及会议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沟通;

四、宣读投票表决方法;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大会投票表决;

七、宣读投票结果;

八、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见证意见;

九、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会发言,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具体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执行)。

四、股东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例如累积投票)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累积投票表决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填写投票数。

五、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在股东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八、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许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拟选举刘许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如下:

刘许友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至2022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年6月至今任赫美光高科技纺织(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

月至今任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刘许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刘许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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