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说明
目录
1、专项说明
2、附表
委托单位: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单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电话:021-61418888
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6)第Q00256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
月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
月
日签发了德师报(审)字(26)第P0367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公司实施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与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说明仅作为贵公司向证券监管机构呈报2025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3月23日
附表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5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5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5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5年度偿还利息累计发生金额(如有) | 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5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小计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小计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小计 | / | / | / | / | / | ||||||
| 总计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5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5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5年度偿还利息累计发生金额(如有) | 202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5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 | 303,525.68 | - | - | - | 303,525.68 | 代垫款项 | 非经营性往来 |
| 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076,786,939.24 | - | 15,338,504.80 | 15,338,504.80 | 1,076,786,939.24 | -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 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369,940,380.15 | - | 2,292,387.93 | 2,989,074.14 | 369,243,693.94 | -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常熟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 | 其他应收款 | 182,930,196.18 | - | 2,072,411.25 | 2,812,607.43 | 182,190,000.00 | - | 资金拆借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关联自然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总计 | / | / | / | 1,629,657,515.57 | 303,525.68 | 19,703,303.98 | 21,140,186.37 | 1,628,220,633.18 | 303,525.68 | / | / |
注:本报告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上市母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主体,披露相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为提升资金管理效率,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及银行签订资金池业务管理协议,实现统一的资金管理。本公司将与下属子公司资金拆借的发生额以净额列报于本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或偿还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中。针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合称“本集团”)对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存在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对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和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人民币72,282,753.84元,本年度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综合服务合计人民币201,060,987.42元,期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人民币92,726,110.29元;对本集团或本集团关键管理人员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及其子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人民币43,907,125.38元,本年度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综合服务合计人民币341,578,476.12元,期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合计余额人民币76,836,842.10元。请详见《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的相关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