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603272)_公司公告_联翔股份: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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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603272证券简称:联翔股份公告编号:2026-004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联翔”)持有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6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舟山联翔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36,27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0,5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8%;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8%,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股东舟山联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6年1月15日,舟山联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0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联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舟山联翔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28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本次权益变动后,舟山联翔及其一致行动人卜晓华、卜嘉翔、卜嘉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0,750,000

股减少至58,46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8.63%减少至56.4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3,750,000股
持股比例3.6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3,7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0,0003.62%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卜晓华为普通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卜晓华42,000,00040.5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卜嘉翔7,500,0007.24%卜晓华与卜嘉翔为父子关系;卜嘉翔与卜嘉城为兄弟
关系
卜嘉城7,500,0007.24%卜晓华与卜嘉翔为父子关系;卜嘉翔与卜嘉城为兄弟关系
合计60,750,00058.62%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9月23日
减持数量2,286,5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10日~2026年1月15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大宗交易减持,1,250,300股集中竞价减持,1,036,200股
减持价格区间20.11~22.41元/股
减持总金额46,421,633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390,270股
减持比例2.2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58%
当前持股数量1,463,500股
当前持股比例1.41%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区间为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舟山联翔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卜晓华先生已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减持比例及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在2026年1月21日前,上述股东没有继续减持的计划。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

特此公告。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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