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邦照明”、“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受让部分老股及现金认购部分新增股份的方式收购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股份”)
67.48%的股份。
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了《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6年
月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的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008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并对《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并以楷体加粗标明。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涉及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修订情况 |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
|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补充披露交易对方各财务投资人前期约定的回购协议整体情况 |
| 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补充披露瑕疵资产对本次交易的影响情况;补充披露存在产能过剩的说明 |
| 第五章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 补充披露了库存商品与发出商品的评估增值的说明;补充披露了未考虑从新三板公开市场收购股份且未参考新三板公开市场交易形成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作价的合理性、公允性 |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修订情况 |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
| 第六章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补充披露了与黄玉琦、黄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与黄玉琦签署的《股份质押协议》的主要内容 |
| 第七章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更新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进展情况 |
| 第八章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 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的分析;补充披露存货跌价计提准备充分的分析;补充披露固定资产增加的原因;补充披露2025年1-8月亏损的原因分析;删除了一汽富维作为可比公司;补充本次交易的部分协同性 |
| 第十二章其他重要事项 | 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