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05证券简称:旭升集团公告编号:
2025-089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的回报,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90)。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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