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06证券简称:华懋科技公告编号:
2025-113债券代码:
113677债券简称:华懋转债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的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部分现金对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深圳市富创优越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出资份额,并向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5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9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个月。如难以在前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向上交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上市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交所提交完整的书面回复及相关文件。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及相
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交所书面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申请自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1个月提交《审核问询函》的书面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