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证券简称:福鞍股份公告编号:2025-048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于近日办理了660万股股份质押手续及400万
股股份解质押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
持有公司股份172,403,983股,本次质押股份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
持股份的3.83%,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本次解质押股份占福鞍控股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2.32%,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172,403,983股,占公司总股本53.80%,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
量130,911,000股(含本次),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75.93%,
占公司总股本的40.86%。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接到福鞍控股的通知,获悉福鞍控股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质押,福鞍控股原质押给深圳市佳银典当有限公司的全部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 是 | 6,600,000 | 否 | 否 | 2025年8月29日 | 2025年11月28日 | 刘宇宁 | 7.73% | 2.06% | 补充流动资金 |
二、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或解冻
1.股份被解质或解冻情况
| 股东名称 | 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
| 本次解质股份 | 4,000,000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69%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25% |
| 解质时间 | 2025年9月1日 |
| 持股数量 | 85,328,620股 |
| 持股比例 | 26.63%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62,780,000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73.57%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9.59% |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股) | |||||||
| 福鞍控股 | 85,328,620 | 26.63 | 60,180,000 | 62,780,000 | 73.57 | 19.59 | 0 | 0 | 0 | 0 |
| 中科实业 | 87,075,363 | 27.17 | 68,131,000 | 68,131,000 | 78.24 | 21.26 | 0 | 0 | 0 | 0 |
| 合计 | 172,403,983 | 53.80 | 128,311,000 | 130,911,000 | 75.93 | 40.86 | 0 | 0 | 0 | 0 |
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180.1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5.85%,占公司总股本的19.29%,其中1,737万股是为辽宁福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在银行贷款的担保,担保金额为23,170万元,其余4,443.10万股为福鞍控股的质押融资,对应融资余额42,580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9%,占公司总股本的1.72%,为辽宁福鞍矿山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在银行贷款的担保。
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三、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出现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
1、福鞍控股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2.福鞍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福鞍控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福鞍控股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福鞍控股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影响福鞍控股向公司委派董事席位,不影响福鞍控股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4.其他注意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