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7,739.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5,773,900张,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7,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6,829,122.17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560,877.83元。用于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4年4月10日为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07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7,056.09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7,336.93 |
|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 B2 | 138.94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987.79 |
|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 C2 | 167.91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1,324.72 |
|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 D2=B2+C2 | 306.85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6,038.22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6,038.22 |
| 差异 | G=E-F | 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于2024年4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及“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美湖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增加“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楠竹园路53号”作为实施地点。公司、子公司湖南腾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2025年2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 | 1905034029200135709 | 2,615.10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 8111601013200704204 | 3,637.02 | 募集资金专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 368380100100147375 | 6,585.57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 | 43050164683600001391 | 0 | 本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并于2024年8月19日销户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 | 1905034029200153566 | 3,183.90 | 募集资金专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 368380100100163253 | 8,038.75 | 募集资金专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 8111601012300762254 | 1,977.88 | 募集资金专户 |
| 合计 | 26,038.2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止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相关产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产品名称 | 签约方 | 购买金额 | 实际使用期限 | 本期收益金额 | 募集资金是否如期归还 |
| 1 | 保本浮动收益型收益凭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0 | 2024年7月15日至2025年1月14日 | 56.12 | 是 |
| 2 | 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21日 | 31.20 | 是 |
| 3 | 单位通知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2024年7月27日至2025年5月13日 | 48.50 | 是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无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无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编制单位: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57,739.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87.7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324.7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1]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注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21,500.00 | 21,500.00 | 21,500.00 | 2,008.70 | 16,028.54 | -5,471.46 | 74.55% | 2027年1月 | 不适用(尚未完成建设) | 不适用 | 否 |
| 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 | 否 | 16,100.00 | 16,100.00 | 16,100.00 | 1,624.26 | 1,624.26 | -14,475.74 | 10.09% | 2026年4月 | 不适用(尚未完成建设) | 不适用 | 否 |
|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 否 | 6,139.00 | 6,139.00 | 6,139.00 | 354.83 | 354.83 | -5,784.17 | 5.78% | 2027年4月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不适用(未承诺效益)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000.00 | 13,317.09 | 13,317.09 | - | 13,317.09 | - | 100% | — |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 不适用(未承诺效益) | 否 |
| 合计 | - | 57,739.00 | 57,056.09 | 57,056.09 | 3,987.79 | 31,324.72 | -25,731.3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公司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有资金进行了建设,并新增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且受项目产品交付周期及市场推广进度等因素的影响,相关产品尚处于推广中,为使建设周期更加适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基于审慎性考虑,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50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5年1月延期至2027年1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专项核查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056.09万元,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本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形成有力支撑,增强公司未来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但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