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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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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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梅轮电梯”)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大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的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参会人员权利。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于会议签到时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股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之一,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2025-047)。
六、大会的计票程序。会议现场推举监事或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与参会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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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会议期间要求。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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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三、主持:董事长钱雪林先生
四、记录: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主要议程:
(一)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规则,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其他列席会议人员;
(二)议程二: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议程三: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负责人答疑;
(四)议程四: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议程五: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议程六:统计表决结果,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议程七: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八)议程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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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议程九:与会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记录上签字;
(十)议程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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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42,049,469股股份已于2025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公司注册资本307,000,000元、总股本307,0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上述股份登记实施完毕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49,049,469元,总股本将变更为349,049,469股。
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上述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700万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904.9469万元 |
| 2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0,700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4,904.9469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对该议案做出表决。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