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倍生物(603334)_公司公告_丰倍生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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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倍生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0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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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73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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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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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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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tel):010-51423818 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

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5)第020131号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倍生物”)编制的截止2025年11月30日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丰倍生物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丰倍生物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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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丰倍生物截止2025年11月3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丰倍生物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以下无正文)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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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贵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止2025年11月30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5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9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49元。截至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9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79,191,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8,059,783.0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21,131,216.98元,已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 31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账号为37130188000241617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6,693,470.42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437,746.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5)第02002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1新建年产 30 万吨油酸甲酯、1 万吨工业级混合油、5 万吨农用微生物菌剂、1 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及副产品生物柴油 5 万吨、甘油 0.82 万吨项目104,000.0075,000.00张保投资备【2020】225号
合 计104,000.0075,000.00

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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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0年6月经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备案批准立项,并经本公司2022年6月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19,496,043.10元,本次拟置换金额319,496,043.1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元)本次置换金额(元)
1新建年产 30 万吨油酸甲酯、1 万吨工业级混合油、5 万吨农用微生物菌剂、1 万吨复合微生物肥料及副产品生物柴油 5 万吨、甘油 0.82 万吨项目104,000.0075,000.00319,496,043.10319,496,043.10
合 计104,000.0075,000.00319,496,043.10319,496,043.10

注:上表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已剔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入金额。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止 2025 年 11 月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4,614,791.15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4,614,791.1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额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承销费及保荐费58,059,783.02
2审计及验资费用14,009,433.963,311,320.733,311,320.73
3律师费用6,776,792.45707,547.17707,547.17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311,320.76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595,923.25595,923.25595,923.25
合 计84,753,253.444,614,791.154,614,791.15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本专项说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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