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经审阅,结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经审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结合公司最新情况修订了对应内容。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经审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结合公司最新情况修订了对应内容。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经审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结合公司最新情况修订了对应内容。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修订《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经审阅,《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结合公司最新情况修订了对应内容。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修订稿)》结合公司最新情况修订了对应内容。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等文件的要求,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阅,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申江、李昌莲、刘云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