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603366)_公司公告_日出东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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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603366证券简称:日出东方公告编号:2026-006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2,000万元8,050万元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69,965.00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6.81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不适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华

夏银行连云港分行”)于近日签订《保证合同》,就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雨集团”)与华夏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本次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及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在3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36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
法定代表人徐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553824966N
成立时间2010年4月15日
注册地连云港市瀛洲南路199号
注册资本20,543.9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真空集热管、大型太阳能集热工程、太阳能采暖设备、电热水器、电采暖设备、太阳能发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光伏电器、空气源热泵及相关配件、平板集热器、金属热管管芯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服务;机电设备安装;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燃气模块炉、商用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的研发、
生产、销售、安装、维修;取暖器、照明灯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空气调节设备、卫生洁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净化设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以上不含化工等须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热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是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工器材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9月(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66,440.6266,988.73
负债总额46,396.4747,460.42
资产净额20,044.1519,528.31
营业收入48,948.1591,954.84
净利润515.831,288.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保证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太阳雨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000万元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①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法规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③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太阳雨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及本次担保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所需,能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9,965.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81%。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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