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575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数据为截至2025年11月13日)714,906,298股的6.98%(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数据在尾数上略有差异,下同)。
?东方时尚投资本次新增轮候冻结49,650,000股,占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50%,占公司总股本的6.94%。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5司冻1113-2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京03执1734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所持公司49,650,000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冻结原因 |
| 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35,150,000 | 70.80% | 4.92% | 否 | 2025-11-13 | 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注2 |
| 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 是 | 14,500,000 | 29.20% | 2.03% | 否 | 2025-11-13 | 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注2 |
| 合计 | - | 49,650,000 | 100.00% | 6.94% | - | - | - | - | - |
注:1、本次控股股东轮候冻结股份占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数量的99.50%。
2、经向控股股东了解,本次轮候冻结原因系东方时尚投资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债务未偿还纠纷。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累计被冻结及标记数量合计(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东方时尚投资有限公司 | 49,650,000 | 6.94% | 31,300,000 | 18,350,000 | 49,650,000 | 100.00% | 6.94% |
| 徐雄 | 250,000 | 0.03% | 250,000 | 0 | 250,000 | 100.00% | 0.03% |
| 合计 | 49,900,000 | 6.98% | 31,550,000 | 18,350,000 | 49,900,000 | 100.00% | 6.98% |
注:1、“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9,900,000股(含已拍卖未过户的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8%。公司实际控制人徐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2、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所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司法拍卖成功,但尚未完成过户。若完成过户手续,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雄先生合计持股比例预计将减少0.14%,剩余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4%。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持有的公司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将于2025年11月24日10时起至2025年1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7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175)。
4、根据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时间:2025
年11月14日)显示:东方时尚投资未结清贷款金额29,969.60万元,其中逾期金额472.64万元,东方时尚投资最近未参与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评级,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存在因债务等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5、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决定书》,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北京一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控股股东东方时尚投资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影响。
8、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