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简称:三美股份股票代码:
60337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胡荣达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武义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胡淇翔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武义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壶山广场10幢901室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签署日期:2026年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三美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指 | 胡荣达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指 | 胡淇翔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三美投资 | 指 | 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胡荣达、胡淇翔、三美投资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美股份中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60.0000%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胡荣达
| 姓名 | 胡荣达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307231959******** |
| 住所/通讯地址 | 浙江省武义县******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胡淇翔
| 姓名 | 胡淇翔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307231988******** |
| 住所/通讯地址 | 浙江省武义县******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三美投资
1、基本情况
| 名称 | 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723MA28D7QH2X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住所/通讯地址 |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壶山广场10幢9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胡荣达 |
| 注册资本 | 1,000.00万元 |
| 经营期限 | 2015年12月24日至长期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 |
| 股权结构 | 胡荣达持股60%,胡淇翔持股30%,胡涛鹏持股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姓名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 胡荣达 | 执行董事、经理 | 男 | 中国 | 浙江省武义县 | 否 |
| 胡淇翔 | 监事 | 男 | 中国 | 浙江省武义县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胡荣达、胡淇翔为父子关系,并于2016年
月
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处于有效期内;胡荣达、胡淇翔共同投资设立三美投资,其中胡荣达出资6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胡淇翔出资30%并担任监事。胡荣达、胡淇翔、三美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三美股份股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及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的整倍数。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025年11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胡荣达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8,314,3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9,931,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903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287,5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0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 1 | 胡荣达 | 160,877,957 | 36.8938 | 213,612,009 | 34.9909 |
| 2 | 胡淇翔 | 74,098,733 | 16.9929 | 103,738,226 | 16.9929 |
| 3 | 三美投资 | 34,955,206 | 8.0162 | 48,937,288 | 8.0162 |
| 合计 | 269,931,896 | 61.9030 | 366,287,523 | 60.0000 |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日总股本436,056,455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总股本610,479,037股计算;
3、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之和的尾数若不一致的,系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0年6月3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36,056,45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0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10,479,03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269,931,896股增至377,904,654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仍为
61.9030%。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
2021年3月至2021年9月,胡荣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684,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12%;本次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383,589,473股,持股比例增至62.8342%。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胡荣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684,8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12%;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7,904,654股,持股比例降至
61.9030%。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胡荣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17,131股,占总股本的
1.9030%;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6,287,523股,持股比例降至6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胡荣达 | 2025年8月 | 集中竞价 | 49.35~62.30 | 5,438,300 | 0.8908 |
| 2025年9月 | 集中竞价 | 55.25~57.00 | 246,519 | 0.0404 | |
| 2026年1月 | 集中竞价 | 65.00~70.76 | 5,190,000 | 0.8502 | |
| 2026年2月 | 集中竞价 | 69.17~71.00 | 903,800 | 0.1480 | |
| 2026年2月 | 大宗交易 | 63.22~64.94 | 5,523,331 | 0.9048 |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胡荣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胡淇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胡荣达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2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三美股份证券部,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胡荣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胡淇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胡荣达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218号 |
| 股票简称 | 三美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37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胡荣达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浙江省武义县******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胡淇翔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浙江省武义县******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壶山广场10幢901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69,931,896股持股比例:61.903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后持股数量:366,287,523股变动后持股比例:60.0000%变动比例:-1.9030% | ||
| 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6月3日-2026年2月12日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不适用□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胡荣达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胡淇翔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武义三美投资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胡荣达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