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603444)_公司公告_吉比特: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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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比特: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603444证券简称:吉比特公告编号:

2025-034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比特”)副董事长陈拓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24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7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陈拓琳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47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实施。

公司于2025年

日收到副董事长陈拓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陈拓琳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8,240,025股
持股比例11.437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8,240,02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陈拓琳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5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347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9月15日~2025年12月14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减持期间,如遇定期报告窗口期等不得买卖股票的法规限制情形,则停止减持。

减持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陈拓琳做出过如下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拓琳承诺: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吉比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吉比特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吉比特股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本人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吉比特股票数量占本人离职时所持有吉比特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

五十;若本人于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吉比特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等额于违规卖出的股票数量的吉比特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所持有的全部吉比特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三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吉比特所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吉比特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吉比特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陈拓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陈拓琳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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