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5年度,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吴益兵先生、鲍卉芳女士和梁燕华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担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时间 | 届次 | 会议内容 |
2025年1月9日
| 2025年1月9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林佳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5年2月14日
| 2025年2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5年3月14日
| 2025年3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 听取年审会计师汇报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 |
2025年3月26日
| 2025年3月26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 |
| 时间 | 届次 | 会议内容 |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4月23日
| 2025年4月23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5年8月19日
| 2025年8月19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025年10月28
日
| 2025年10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025年12月1日
| 2025年12月1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025年12月16
日
| 2025年12月16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团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发送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总结等,通过定期会议、专项报告等方式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的联络与沟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编制的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保障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分别于年度审计工作启动前、完成后组织外部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审计部、证券部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督促各部门积极配合年报审计工作,保证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依法承接监事会职能,履行全面监督职责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自2025年9月4日起,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了关于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事项的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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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