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8.00 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 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 商确定2026 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5 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5%)并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 年8 月18 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 月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7 月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8 月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 场东2 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 年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 人。
毕马威华振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 亿 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 币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 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 华振2024 年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 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 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 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 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 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 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樊玮女士,201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樊玮女 士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清女士,201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 清女士2015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2023 年开始成为本公司的签字注册会 计师。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怡女士,201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陈 怡女士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 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 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相关审计收费如下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合计277.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32.00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00万元。
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8.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4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8.00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容变更导致审计 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15%)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认真审核后发 表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情况及诚信状况等方 面能够满足公司2026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2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任期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 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合计288.00 万元。如因审计范围或内 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变更,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2026 年度最终审计费用(较2025 年度审计费用变动不超过 15%)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四、报备文件
(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