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603557)_公司公告_ST起步: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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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起步: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9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拟财务入账涉及的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T00038号

(共1册 第1册)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6日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2

正 文 ...... 6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6

二、 评估目的 ...... 14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4

四、 价值类型 ...... 16

五、 评估基准日 ...... 16

六、 评估依据 ...... 16

七、 评估方法 ...... 19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1

九、 评估假设 ...... 23

十、 评估结论 ...... 24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5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7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29

十四、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 ...... 29

附 件 ...... 30

–1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2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拟财务入账涉及的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T00038号

摘 要

一、项目名称: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财务入账涉及的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公允价值项目

二、委托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1、委托人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委托人授权使用的其他方;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四、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财务入账

六、经济行为:确定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财务入账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七、评估对象: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

八、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审定的账面中已列示的资产和负债,其中单体口径资产合计账面值22,983,306.65元,负债合计账面值50,000.00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账面值22,933,306.65元;合并口径资产合计账面值234,579,971.35元,负债合计账面值193,687,383.24元,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账面值40,892,588.1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账面值20,844,541.19元。

九、价值类型:公允价值

十、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十一、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3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十二、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全部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4,411.29万元,总负债5.00万元,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为4,355.2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叁佰伍拾伍万贰仟玖佰元整),较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账面所有者权益价值增值2,061.96万元,增值率89.91%,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账面值增值2,270.84万元,增值率108.9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财务入账涉及的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公允价值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四、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一)本次评估利用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5日出具的“尤振审字[2025]第0800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二)截至评估基准日,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尚未缴足注册资本,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评估结果是对应基准日实缴出资的评估值,与基准日报表反应的账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口径一致。

2025年8月13日,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剩余注册资本实缴,缴付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至此,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若仅考虑期后认缴注册资本实缴到位事项的影响,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5年8月13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59.29万元。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佛山鹏昌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广西天丞注册资本为4,501.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4,356.94万元,注册资本尚未缴足。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评估结果是对应基准日实缴出资的评估值,与基准日报表反应的账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口径一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四)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佛山鹏昌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广西天丞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4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银行名称担保方式借款金额借款借款
(万元)起始日到期日
1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2025-062026-06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保证500.002025-042026-04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兴宾支行保证500.002025-062026-06
4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象总部支行保证、质押、抵押2,000.002024-102025-10
5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象总部支行保证、质押、抵押1,000.002024-102025-10
6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象总部支行保证、质押、抵押1,000.002025-062026-06
合计5,200.00

注:

(1)第1项借款担保信息:无担保信息,为信用借款。

(2)第2项借款担保信息:公司股东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最高额500.00万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5年03月20日至2028年03月19日。

(3)第3项借款担保信息:公司股东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为《流动资金贷款合同》(45010120250002447)提供500.00万连带责任担保。

第4-6项借款担保信息:广西天丞以不动产(厂房,产权证号:桂(2024)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1866号、第0001878号、第0001879号)和机器设备为在该行借款做抵押担保;公司股东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为广西天丞在该行的借款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同时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51%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6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29.2022%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377.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9.9978%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129.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9.8%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9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质押事项因素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五)佛山鹏昌承诺除上述已披露的抵(质)押、担保等或有负债事项外,不存在其他

–5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或有负债事项;除上述已披露的期后事项,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也不存在其他对评估结果有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六)本报告评估结果以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为前提。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有关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从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八)本报告评估结果以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为前提。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有关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从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九)由于评估目的实施日与评估基准日不同,且可能存在该经济行为所产生的期后或有事项,导致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此期间会发生变化,从而对评估价值产生影响。我们建议报告使用者以不同的时点的,以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基准日的差额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十)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本报告签字评估师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关注以上特别事项说明及期后重大事项对评估结论以及本次经济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若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存在差异时,以纸质版为准。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纸质版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6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

拟财务入账涉及的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部股权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第T00038号

正 文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进行财务入账涉及的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在2025年7月31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起步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6982950225名称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法定代表人陈钊
注册资本62343.6888万元成立日期2009-12-28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湖织大道5188号3幢11层
营业期限自2009-12-28营业期限至9999-12-31
经营范围鞋、服装、帽、包、袜、配饰、玩具、运动用品的研发、生产,自产商品的仓储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维护服务,供电业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1、委托人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委托人授权使用的其他方;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三) 被评估单位

–7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1、被评估单位名称: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佛山鹏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MA58C4KW9R名称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法定代表人邝剑虹
注册资本2300万元成立日期2021-11-16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顺德雅居乐花园35座1梯417号之二(仅作办公用途)
营业期限自2021-11-16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2021年11月,由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市鑫昌铝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万元万元。佛山鹏昌设立时股权结构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比例(%)实缴资本(万元)实缴比例(%)
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40.0080.00%1,836.0079.97%
东莞市鑫昌铝制品有限公司460.0020.00%460.0020.03%
合计2,300.00100.00%2,296.00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被评估单位最新章程验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上述变更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情况

(1)一级子公司: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简称:广西天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1MACDRGFC51名称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文锐
注册资本4051万元成立日期2014-09-19
住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迁华路302号(来宾市迁江工业园区迁华路与兴仁路交叉口东北角)
营业期限自2014-09-19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轮毂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涂装设备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8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②历史沿革

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成立时名称为广西博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由股东柳州市冠朗贸易有限公司认缴。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比例(%)实缴资本(万元)实缴比例(%)
柳州市冠朗贸易有限公司1,000.00100.000.000.00
合计1,000.00100.000.00100.00

2016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柳州市冠朗贸易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80%股权转让给江门市天丞车轮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比例(%)实缴资本(万元)实缴比例(%)
柳州市冠朗贸易有限公司200.0020.00200.0020.00
江门市天丞车轮有限公司800.0080.00800.0080.00
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

2019年3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江门市天丞车轮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80%股权以800万元转让给江门泰利源橡胶化工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比例(%)实缴资本(万元)实缴比例(%)
柳州市冠朗贸易有限公司200.0020.00200.0020.00
江门泰利源橡胶化工有限公司800.0080.00800.0080.00
合计1,000.00100.001,000.00100.00

2019年4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江门泰利源橡胶化工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80%股权以800万元转让给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公司股东柳州市冠朗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2月,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增加至4500万元,其中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2295万元认缴新增的2295万元注册资本,股东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认缴新增的964万元,股东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认缴新增的221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比例(%)实缴资本(万元)实缴比例(%)
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295.0051.00%580.0065.44%

–9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1,664.0036.98%1,689.6012.09%
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41.009.80%312.2322.46%
合计4,500.00100.00%2,581.84100.00%

2022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50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三个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

2023年11月,公司股东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45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转让给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0元,由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及股权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比例(%)实缴资本(万元)实缴比例(%)
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295.5151.0000%2,295.5152.69%
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1,314.3929.2022%1,239.3628.45%
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450.009.9978%45010.33%
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441.109.8000%372.0728.54%
合计4,501.00100.00%4,356.94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并经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最新章程验证。

③子公司历史财务资料

被评估单位子公司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12/312023/12/312024/12/312025/7/31
资产总计2,222.997,798.8125,450.8423,455.18
负债合计412.865,492.9522,655.2319,363.74
所有者权益合计1,810.142,305.862,795.614,091.44

被评估单位子公司近三年及评估基准日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
一、营业总收入15,976.0984,223.9451,555.40
其中:营业收入15,976.0984,223.9451,555.40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4,223.9451,555.40
其他业务收入
二、营业成本17,036.7683,252.4950,232.28
税金及附加1.3340.3221.42
销售费用0.623.10
管理费用59.72268.11536.28278.86

–10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0.198.56212.98124.31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205.00287.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94117.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资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3-6.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60.85-1,337.34392.121,293.21
加:营业外收入0.226.31
减:营业外支出10.554.69
四、利润总额-60.85-1,337.34381.791,294.84
所得税-4.71-0.99
五、净利润-60.85-1,337.34386.501,295.83

(2)二级子公司:天丞昆工(广西)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①公司名称:天丞昆工(广西)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天丞昆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302MAEKQ6C56P名称天丞昆工(广西)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毅鹏
注册资本50万元成立日期2025-5-21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迁华路302号500万件铝轮毂毛坯及合金技改项目附属楼一楼
营业期限自2025-5-21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摘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②历史沿革

–11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天丞昆工(广西)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由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认缴。公司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认缴资本(万元)认缴比例(%)实缴资本(万元)实缴比例(%)
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50.00100.000.000.00
合计50.00100.000.0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证并经被评估单位子公司最新章程验证。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截至评估基准日,天丞昆工(广西)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建账,无实际经营业务。

4、被评估单位历史财务资料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报表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7月31日
资产合计254,542,819.97234,579,971.35
负债合计226,602,339.92193,687,383.24
所有者权益合计27,940,480.0540,892,588.1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241,989.6020,844,541.19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合并口径)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报表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
一、营业总收入842,239,390.39515,553,955.32
其中:营业收入842,239,390.39515,553,955.32
其他业务收入840,434,565.30506,605,833.17
二、营业总成本832,524,918.04502,322,773.38
其中:营业成本403,201.31214,192.50
主营业务成本6,166.0031,024.24
其他业务成本5,369,821.792,794,509.97
税金及附加0.000.00
销售费用2,130,458.161,243,333.08
管理费用2,084,198.161,209,864.09
研发费用3,701.21610.75
财务费用2,050,000.002,870,000.00
其中:利息费用19,440.001,173,568.03

–12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报表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9,312.31-65,726.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3,913,577.4012,925,964.07
加:营业外收入2,185.4363,141.65
减:营业外支出105,846.7646,856.58
四、利润总额3,809,916.0712,942,249.14
所得税-47,081.32-9,858.91
五、净利润3,856,997.3912,952,108.05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单体口径)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报表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7月31日
资产合计22,989,477.0922,983,306.65
负债合计50,000.0050,000.00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合计22,939,477.0922,933,306.65

被评估单位近一年及评估基准日当期(单体口径)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报表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
一、营业总收入
其中:营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7,662.956,170.44
其中: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7,039.805,944.2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623.15226.19
其中:利息费用-15.81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13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报表年度2024年度2025年1-7月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7,662.95-6,170.44
加:营业外收入5.93
减:营业外支出368.45
四、利润总额-8,025.47-6,170.44
所得税
五、净利润-8,025.47-6,170.44

上表数据摘自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5日出具的“尤振审字[2025]第0800号”《审计报告》。

被评估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适用相关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企业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
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
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15%

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3%、5%、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征7%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征3%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计征2%

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5、被评估单位简介

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公司位于佛山市,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除上述股权投资,尚未发生其他经营活动。

6、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14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拟无偿受赠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二、评估目的

确定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财务入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

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审计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及账外资产。

被评估单位单体口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流动资产账面金额:28,206.65元;
非流动资产账面金额:22,955,100.00元;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22,955,100.00元;
资产合计账面金额:22,983,306.65元;
流动负债账面金额:50,000.00元;
非流动负债账面金额:0.00元;
负债合计账面金额:50,000.00元;
所有者权益账面金额:22,933,306.65元。

上表数据摘自经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5日出具的“尤振审字[2025]第0800号”《审计报告》。

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的账面记录情况如下(单体口径):

(一)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投资日期持股比例(%)会计核算账面价值经营情况
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2022-0251.00%成本法22,955,100.00正常经营
合计22,955,100.00

子公司-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主要资产的账面记录情况如下:

(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m2)建成年月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1桂(2024)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1879号一期附属楼3,744.002023-126,916,078.536,499,961.14
2桂(2024)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1866号1#厂房12,169.562023-1214,385,252.1113,519,739.44

–15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建筑面积(m2)建成年月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3桂(2024)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1878号危废仓878.042023-121,048,041.97984,984.78
合计22,349,372.6121,004,685.36

(二)固定资产—构筑物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构筑物名称建成年月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1室外工程2023-121,241,706.051,166,996.74
2循环水池2023-121,358,733.361,276,982.90
3铸造深井2023-121,008,341.69947,673.13
435KV配电总降压站2023-122,674,103.602,513,211.70
5LPG站消防2023-12265,660.38249,676.48
61#车间燃气管道2023-12247,249.53232,373.35
7围墙栏杆2023-1229,564.8827,786.06
8员工休息间2023-122,919.022,743.39
9库房卷门2023-127,923.067,446.36
10车间办公室2024-0118,389.0015,768.57
11钻井2024-1130,000.0029,240.00
12气站2025-04746,312.68739,222.71
合计7,630,903.257,209,121.39

(三)在建工程--土建工程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账面价值
1属于500万件铝合金轮毂整体搬迁技改(一期)项目720,214.57
2办公室及食堂装修工程561,157.07
3铝轮毂线除尘管道安装工程124,872.22
42#厂房1,247,976.61
5场内道路及给排水项目施工1,481,909.31
合计4,136,129.78

(四)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位置取得日期土地用途使用权 性质面积(M2)权利人账面价值
1桂(2024)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1866号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迁华路302号2017-11工业用地出让53,334.56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5,619,664.53
合计5,619,664.53

(五)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6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名称及内容取得日期预计使用年限原始入账价值账面价值
1用友软件2024-035.0054,800.0039,273.33
合计54,800.0039,273.33

(六)账面记录的其他主要实物资产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账面金额分布地点现状、特点
存货69,302,712.73仓库、厂房正常使用、销售
机器设备17,679,764.83生产区域正常使用
运输设备627,485.74办公、生产区域正常使用
电子设备429,455.60公司办公区域正常使用

委估实物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且受控状态,除上述情况外未发现其他表外资产及存在抵押、担保、诉讼等他项权利状态。

上述列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和负债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五、评估基准日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7月31日。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一)根据评估目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

(二)选择月末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7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会议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0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3日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1号修订);

7、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8、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2019);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三次修订);

12、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14、 《企业会计准则》;

15、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 评估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18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11、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2、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3、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5、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三) 产权依据

1、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2、 被评估单位最新章程;

3、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权属证书;

4、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最新章程;

5、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车辆行驶证和不动产权证。

(四) 取价依据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手册》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公司财务报表;;

3、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评估基准日存贷款利率;

4、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5、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6、 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7、 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目前及未来年度市场预测资料;

8、 《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出版;

9、 万得查询的相关信息;

10、 《广材助手》(来宾市2025年7月);

11、 《广西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重及费用定额(2024)》;

12、 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的来宾市近期土地成交案例;

13、 万得资讯软件查询的公开数据及信息;

14、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收集的资料和市场调查及询价资料;

15、 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会计资

–19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料;

16、 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和负债清查明细表;

17、 经实地盘点核实后填写的委估资产清单;

18、 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 估值方法的选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即:

第二条: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第十八条: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企业使用估值技术的目的,是为了估计在计量日当前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3者转移一项负债的价格。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企业应当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企业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应当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第十九条:企业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应当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

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应当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确定。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二十八条:企业在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时,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可合理取得的最佳

–20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信息,包括所有可合理取得的市场参与者假设。

根据市场交易情况及资产的特点,委托评估资产不存在市场活动或者市场活动很少,在现有切实可行的条件下,公允价值计量所需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无法可靠取得,本次公允价值计量采用第三层次输入值进行确定,即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委估股权的公允价值。

(二) 评估方法概述

企业价值评估包括:企业整体价值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及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

进行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要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时的市场状况及在评估过程中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评估基本方法。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法是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其风险进行预测,然后选择合理的折现率,将未来的现金流量折合成现值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三) 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被评估单位有完备的财务资料和资产管理资料可以利用,资产取得成本的有关数据和信息来源较广,因此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由于本次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管理型母公司,除对子公司投资外

–21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无实际的业务,公司管理层也无法合理预计未来收益,因此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所以不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由于本次被评估单位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与上市公司流通股比较起来相对封闭无法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参照对象;同时,在非上市类公司中,由于其市场公开资料较为缺乏,亦无法获得可比且有效的市场参照对象,故本次评估无法采用市场法。根据上述适应性分析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评估目的以及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故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委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人员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四) 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指分别求出企业各项资产的评估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负债评估值得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各项资产评估方法简介:

1、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主要按账面核实法进行评估,银行存款采用将评估基准日各银行存款明细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定评估值。

2、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通过查阅被投资企业章程、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料,核实各项投资的投资种类、投资成本、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收益获取方式、被投资单位股权结构、企业对各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目前经营现状等内容,以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应缴未缴出资额)×该股东认缴的出资比例-该股东应缴未缴出资额

3、 负债的评估

流动负债按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进行评估。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公司选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组成评估项目小组,历经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正式进驻企业,开始评估工作、完成现场工作、出具评估报告书,具体过程如下:

(一) 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2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 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 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包括将资产评估申报表与被评估单位有关财务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相关资料进行验证,采取必要措施确信资料来源的可靠性,对其他实物资产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了解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性能。

(五) 确定评估方法并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调查了解,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同时收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市场资料及信息,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

(六) 财务经营状况分析及盈利预测的复核

分析业务的历史经营情况,分析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构成及其变化原因,分析其商业模式、获利能力及发展趋势,分析被评估单位的综合实力、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优势等因素。根据被评估单位财务计划和发展规划,结合经济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分析,对企业编制的盈利预测进行复核。

(七) 评定估算及内部复核

整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收集到的市场资料及信息,在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按评估准则的要求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八) 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3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人及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各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合理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结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人。

九、评估假设

(一) 基础性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评估对象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评估结果是对评估对象最可能达成交易价格的估计。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资产资源条件下,在可预见的未来经营期限内,其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合法地按其预计规模持续经营下去,其经营状况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 宏观经济环境假设

1、国家现行的经济政策方针无重大变化;

2、银行信贷利率、汇率、税率无重大变化;

3、被评估单位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稳定,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济政策保持稳定。

(三) 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状态假设

1、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或开发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假设子公司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未来不依赖于关联方独立运营。

3、假设子公司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未来年度应收票据贴现不存在障碍。

4、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均无附带影响其价值的权利瑕疵、负债和限制,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之价款、税费、各种应付款项均已付清。

5、除评估师所知范围之外,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设备等有形资产无影响其持续使用的重大技术故障,该等资产中不存在对其价值有不利影响的有害物质,该等资产所在地无危险物及其他有害环境条件对该等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24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四) 限制性假设

1、本资产评估报告假设由委托人提供的法律文件、技术资料、经营资料等评估相关资料均真实可信。我们亦不承担与评估对象涉及资产产权有关的任何法律事宜。

2、除非另有说明,本资产评估报告假设通过可见实体外表对评估范围内有形资产视察的现场调查结果,与其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基本相符。本次评估未对该等资产的技术数据、技术状态、结构、附属物等进行专项技术检测。

十、评估结论

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母公司单体口径报表总资产2,298.33万元,总负债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价值2,293.33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4,360.29万元,总负债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价值为4,355.2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叁佰伍拾伍万贰仟玖佰元整),较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账面所有者权益价值增值2,061.96万元,增值率89.91。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账面值2,084.45万元,评估值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账面值增值2,270.84万元,增值率108.94%。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的比较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基准日:2025年7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流动资产2.822.82
非流动资产2,295.514,357.472,061.9689.8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295.514,357.472,061.9689.83
资产总计2,298.334,360.292,061.9689.72
流动负债5.005.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5.005.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2,293.334,355.292,061.9689.91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2,295.51万元,评估值4,357.47元,评估增值2,061.96万元,评估增值原因为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按成本法核算,评估时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中广西天丞铝业有限公司按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涵盖了诸如人才优势、管理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

–25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一) 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上述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本评估结论系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公允反映;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5、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二) 关于评估结论的其他考虑因素

本次评估结论仅对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发表意见。鉴于市场资料的局限性,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利用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5日出具的尤振审字[2025]第0800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二)截至评估基准日,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尚未缴足注册资本,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评估结果是对应基准日实缴出资的评估值,与基准日报表反应的账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口径一致。

2025年8月13日,佛山市华之鹏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剩余注册资本实缴,缴付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至此,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若仅考虑期后认缴注册资本实缴到位事项的影响,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25年8月13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359.29万元。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三)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佛山鹏昌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广西天丞注册资本为4,501.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4,356.94万元,注册资本尚未缴足。本次评估结论未考虑该事项的影响,评估结果是对应基准日实缴出资的评估值,与基准日报表反应的账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口径一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四)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佛山鹏昌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广西天丞短期借款情况

–26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担保方式借款金额借款借款
(万元)起始日到期日
1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2025-062026-06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保证500.002025-042026-04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兴宾支行保证500.002025-062026-06
4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象总部支行保证、质押、抵押2,000.002024-102025-10
5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象总部支行保证、质押、抵押1,000.002024-102025-10
6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象总部支行保证、质押、抵押1,000.002025-062026-06
合计5,200.00

注:

(1)第1项借款担保信息:无担保信息,为信用借款。

(2)第2项借款担保信息:公司股东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最高额500.00万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5年03月20日至2028年03月19日。

(3)第3项借款担保信息:公司股东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为《流动资金贷款合同》(45010120250002447)提供500.00万连带责任担保。

第4-6项借款担保信息:广西天丞以不动产(厂房,产权证号:桂(2024)来宾市不动产权第0001866号、第0001878号、第0001879号)和机器设备为在该行借款做抵押担保;公司股东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分别为广西天丞在该行的借款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同时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51%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68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江门亮源化工厂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29.2022%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377.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海南泉汇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9.9978%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129.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柳州冠朗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广西天丞9.8%股权进行质押,获取最高额为9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7年10月28日。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质押事项因素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27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五)佛山鹏昌承诺除上述已披露的抵(质)押、担保等或有负债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或有负债事项;除上述已披露的期后事项,截止评估报告出具日也不存在其他对评估结果有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六)本报告评估结果以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为前提。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有关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从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八)本报告评估结果以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为前提。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结果的有关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从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九)由于评估目的实施日与评估基准日不同,且可能存在该经济行为所产生的期后或有事项,导致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此期间会发生变化,从而对评估价值产生影响。我们建议报告使用者以不同的时点的,以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基准日的差额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十)本次评估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亦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本报告签字评估师提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关注以上特别事项说明及期后重大事项对评估结论以及本次经济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若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存在差异时,以纸质版为准。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说明

1、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有效期限内使用。

2、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

–28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3、本报告是关于价值方面的专业意见,尽管我们对评估范围内有关资产的权属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披露,但评估师并不具备对该等法律及财务事项表达意见的能力,也没有相应的资格。因此,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认为这些法律及财务事项对实现经济行为较为重要,应当聘请律师或会计师等专业人士提供相应服务。

4、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限制说明

1、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2、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公司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3、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拟财务入账涉及的佛山市鹏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公允价值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2025年7月31日至2026年7月30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30 – 佛山鹏昌资产评估报告

附 件

1、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被评估单位最新章程复印件;

3、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4、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营业执照、最新章程复印件;

5、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车辆行驶证和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6、委托人承诺函;

7、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8、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9、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10、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11、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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