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多家子公司被列入浙江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备注 |
| 1 | 伟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GR202533002294 | 2025年12月19日 | 首次认定 |
| 2 | 武义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533005946 | 2025年12月19日 | 首次认定 |
| 3 | 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533005972 | 2025年12月19日 | 首次认定 |
| 4 | 瑞安市海滨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533006775 | 2025年12月19日 | 首次认定 |
| 5 | 临海市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GR202533008875 | 2025年12月19日 | 首次认定 |
| 6 | 浙江伟明盛青能源新材料有限公司(重要联营公司) | GR202533010178 | 2025年12月19日 | 首次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上述单位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