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5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020,36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7739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仝小飞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刘勇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以涛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1,821,917 | 98.3491 | 178,500 | 1.4850 | 19,948 | 0.1660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1,822,117 | 98.3507 | 178,300 | 1.4833 | 19,948 | 0.1660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3,011 | 83.4827 | 178,500 | 14.8569 | 19,948 | 1.6604 |
| 2 | 《关于公司 | 1,003,211 | 83.4993 | 178,300 | 14.8402 | 19,948 | 1.6605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持有的2,757,027股公司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根据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于2023年3月22日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其中,杨敏先生放弃其持有的36,262,44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阿永先生放弃其持有的29,768,14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3、议案1和议案2的关联股东金玺泰有限公司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沈文、王琛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