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证券简称:高能环境公告编号:2025-100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 | 被担保人名称 | 荆门高能时代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再生资源”) | 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水处理”)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 |
| 本次担保金额 | 500万元 | 1,000万元 | 18,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500万元 | 4,972万元 | 177,409.35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315,482.67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45.42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本次为荆门再生资源、天津水处理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8,000万元调剂给江西鑫科。
单位:万元
| 被担保公司 | 债权人 | 授信/贷款期限 | 本次担保金额(万元) | 保证方式 |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本次担保实施前担保预计额度 | 本次调剂后担保预计额度 | 调剂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额度 | 调剂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剩余额度 |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年度新增担保预计剩余额度 |
| 荆门高能时代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 1年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 | 1,000 | - | 500 | 500 | 0 |
| 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18个月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是 | - | 24,000 | - | 14,500 | 14,500 | 13,500 |
| 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231,820 | 213,820 | 157,220 | 154,220 | 154,220 |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2年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 | 555,600 | 573,600 | 280,100 | 210,100 | 202,100 |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 | 1年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 - | 555,600 | 573,600 | 280,100 | 202,100 | 192,100 |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12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荆门高能时代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岑美高境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周宝玉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804MAC1WT5K9A | ||
| 成立时间 | 2022年11月10日 | ||
| 注册地 | 荆门市掇刀区兴隆街道龙井社区居民委员会301室 | ||
| 注册资本 | 2,245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砖瓦制造;砖瓦销售;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专用设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3,604.59 | 3,127.03 | |
| 负债总额 | 861.79 | 671.51 | |
| 资产净额 | 2,742.80 | 2,455.52 | |
| 营业收入 | 909.89 | 1,198.54 | |
| 净利润 | 287.28 | 265.92 | |
| 2、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天津高能时代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68.24%的股权,李骎持有其约6.86%的股权,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其约24.9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李骎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MA06RWPD2F | ||
| 成立时间 | 2019年8月29日 | ||
| 注册地 |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郑州道139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2-3(二层)-07 | ||
| 注册资本 | 2,794.14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汽车新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3,492.97 | 50,166.82 | |
| 负债总额 | 37,835.79 | 35,673.67 | |
| 资产净额 | 15,657.18 | 14,493.14 | |
| 营业收入 | 26,770.99 | 39,509.01 | |
| 净利润 | 2,164.04 | 3,306.90 | |
3、被担保人类型
| 3、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张连东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7MA35J7P41B | ||
| 成立时间 | 2016年6月13日 | ||
| 注册地 |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 ||
| 注册资本 | 15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63,520.23 | 494,886.16 | |
| 负债总额 | 400,222.27 | 337,982.60 | |
| 资产净额 | 163,297.97 | 156,903.56 | |
| 营业收入 | 330,435.92 | 566,316.75 | |
| 净利润 | 6,354.69 | 6,747.45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荆门再生资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天津水处理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天津水处理股东李骎为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江西鑫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江西鑫科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荆门再生资源、天津水处理、江西鑫科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91%、70.73%、71.02%,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升至70%以上,其他公司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
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控股子公司天津水处理除股东李骎之外的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其他股东为自然人或合伙企业,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天津水处理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天津水处理股东李骎为其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01,710.4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6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97,126.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17%;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15,48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5.4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10,01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8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