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且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同时,根据前述变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制定或修订公司下列治理制度: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 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修订 | 是 |
| 4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 修订 | 是 |
| 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修订 | 是 |
| 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9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修订 | 是 |
| 10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修订 | 是 |
| 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修订 | 是 |
| 1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1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 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8 | 经理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 20 | 内部控制总则 | 修订 | 否 |
| 21 | 内部审计制度 | 修订 | 否 |
| 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修订 | 否 |
| 24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 修订 | 否 |
| 25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 修订 | 否 |
| 26 | 市值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27 | 舆情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2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制定 | 是 |
| 3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否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14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余16项治理制度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相关治理制度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董事会同意提名孙佳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