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603607)_公司公告_京华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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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8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且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能够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核认可同意。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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