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股份(603611)_公司公告_诺力股份: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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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防范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提请审议为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8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方保理担保及固定资产抵/质押等。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及具体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金融机构名称授信额度(万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9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4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
合计835,000.00

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需要,有利于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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