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证券简称:中曼石油公告编号:2025-054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8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担保对象一 | 被担保人名称 | 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装备集团”) |
| 本次担保金额 | 1,000万元 | |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 3,000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0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56,150.61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64.05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本次为中曼装备集团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1,000万
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装备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和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中曼石油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55991880L |
| 成立时间 | 2010年06月07日 |
| 注册地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3998号飞渡路2099号1幢3层、2幢 |
| 注册资本 | 39,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集装箱维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45,460.09 | 135,990.81 | |
| 负债总额 | 103,784.02 | 94,510.31 | |
| 资产净额 | 41,676.07 | 41,480.50 | |
| 2025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17,424.47 | 29,460.34 | |
| 净利润 | 163.07 | 42.7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8、合同签署日期:2025年8月29日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曼装备集团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中曼装备集团为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6,150.6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4.05%。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