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1.01《公司章程》
1.02《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