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南威软件股票代码:603636.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志雄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10层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号汉威国际广场
区
号楼
层一致行动人:徐春梅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10层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号汉威国际广场
区
号楼
层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 1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2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4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6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7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 9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2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本报告书 | 指 |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公司/南威软件/公司 | 指 |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吴志雄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徐春梅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A股、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志雄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春梅的基本信息如下:
| 姓名 | 吴志雄 | 徐春梅 |
| 性别 | 男 | 女 |
| 国籍 | 中国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505001972******** | 4329261979******** |
| 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10层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10层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10层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10层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徐春梅女士系夫妻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了持有南威软件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
月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11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42%,持股比例由35.3624%减少至34.998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志雄先生
| 序号 | 权益变动时间 | 权益变动方式 | 本次变动前 |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2025.07.18 | 集中竞价 | 205,229,429 | 35.3624% | 2,113,600 | 0.3642% | 203,115,829 | 34.9982%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徐春梅女士
| 序号 | 权益变动时间 | 权益变动方式 | 本次变动前 | 权益变动情况 | 本次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2025.07.18 | 集中竞价 | 10,398 | 0.001792% | 0 | 0% | 10,398 | 0.00179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将由35.3642%减少至3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志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05,229,429股减少至203,115,829股,持股比例由35.3624%变动至34.9982%,吴志雄先生和徐春梅女士合计持有的股份比例由35.3642%变动至3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3,115,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98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质押股份数为142,900,000股,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35%,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62%。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其他与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相关的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经自查,在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的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南威软件普通股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吴志雄 | |
| 一致行动人: | |
| 徐春梅 |
2025年7月18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南威软件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吴志雄 | |
| 一致行动人: | |
| 徐春梅 |
2025年
月
日
附表《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
| 股票简称 | 南威软件 | 股票代码 | 603636.SH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吴志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4区3号楼10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205,229,429股持股比例:35.362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持股数量:203,115,829股持股比例:34.9982%变动数量:减少2,113,600股变动比例:减少0.364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7月18日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0.3642%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备注: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了《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吴志雄 | |
| 一致行动人: | |
| 徐春梅 |
2025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