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证券简称:火炬电子公告编号:2026-00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泉州鲤炬华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出资金额: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紫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42,000万元,占总出资份额的42%。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续合伙企业尚需履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在后期运营过程中,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概况
为深化资本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2026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紫
华投资与泉州市鲤城区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鲤城国投”)、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资本”)签署《泉州鲤炬华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均为人民币货币方式出资。其中,紫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2,000万元,占总出资份额的42%。
合伙企业由华福资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 投资类型 |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
| 私募基金名称 |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投资金额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_42,000_?尚未确定 |
| 出资方式 | ?现金□募集资金?自有或自筹资金□其他:_____□其他:______ |
| 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基金中的身份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其他:_____ |
| 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其他: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交易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范围内,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续合伙企业尚需履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程序。
(三)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 法人/组织全称 |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协议主体性质 | ?私募基金□其他组织或机构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_91350128062254532B_□不适用 |
| 备案编码 | GC2600011644 |
| 备案时间 | 2015年10月27日 |
| 法定代表人 | 陈爱国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月28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旁规划展示馆1楼A25 |
| 主要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N1幢华福证券6楼 |
| 主要股东 |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主营业务 |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二)有限合伙人一
| 法人/组织名称 | 泉州紫华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_91350502MA8T1U5H66□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2021/04/22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蔡劲军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主要股东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三)有限合伙人二
| 法人/组织名称 | 泉州市鲤城区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_91350502260044392J□不适用 |
| 成立日期 | 1998/01/15 |
| 注册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东鲁社区涂门街229号春晖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永镔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泉州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
| 是否有关联关系 | □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其他:_______?无 |
(四)其他说明经查询,上述各合作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紫华投资系公司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其他各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泉州鲤炬华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登记核准为准)
(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认缴出资总额:100,000万元
(4)经营场所:泉州市鲤城区涂门街229号春晖楼2楼
(5)合伙期限:21年,自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起计算。
(6)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注册信息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华福资本担任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遵守适用法律并受限于合伙协议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有权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对本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投资、管理和回收,并签署、交付、接收本合伙企业事务相关的法律文件。
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华福资本委派5名委员,有限合伙人紫华投资委派2名委员,有限合伙人鲤城国投委派2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管理人负责组织召开,可采用线上表决或现场表决方式。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审议事项经有表决权委员的九分之八以上(含九分之八)同意方为通过。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 序号 | 投资方名称 | 身份类型 |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首次出资金额(万元) |
| 1 | 泉州紫华投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 42,000 | 42.00 | 420 |
| 2 | 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出资人 | 10,000 | 10.00 | 100 |
| 3 | 泉州市鲤城区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 48,000 | 48.00 | 48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1,000 | ||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管理费
管理费计算基数为基金实缴出资余额。自基金成立之日起,投资期按照本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余额为基数以0.5%/年收取管理费,退出期内按照本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余额为基数以0.3%/年收取管理费。如基金提前结束及基金延长期,不再收取管理费。
4、利润分配方式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取得可分配资金扣除各项费用后的余额,按照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顺序为:
①交纳所欠税款;
②清偿基金债务(如有);
③支付管理费、托管费;
④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收回的现金等于其全部实缴出资;
⑤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直至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按其实际委托管理期间计算的所得税前年化收益率(单利)达到8%;
⑥所收回资金在满足本条上述第④及⑤两项后仍有余额的,其中的9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继续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剩余10%作为业绩报酬向管理人华福资本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范围、方式
本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直接或间接进行新材料、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半导体产业链、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股权投资,以及通过协议转让、定增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上市公司投资。闲置资金可投资银行存款和货币市场基金进行现金管理。
2、退出方式
本基金封闭运作。如本基金因退出项目而发生减资,按上述利润分配方式确定的原则进行分配,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的除外。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华投资与鲤城国投、华福资本签署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泉州鲤炬华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00,000万元,均为人民币货币方式出资,首期出资1,000万元。其中,紫华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2,000万元,占总出资份额的42%,首期出资420万元。
(二)出资缴付首期实缴出资:全体合伙人一致确认按照下述约定完成首期实缴出资:普通合伙人华福资本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实缴出资100万元;有限合伙人紫华投资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实缴出资420万元;有限合伙人鲤城国投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实缴出资480万元。后续出资:基金须在投资期内完成全部认缴资金的实缴出资。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合理确定缴款安排,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有限合伙人下发合伙人缴款通知书,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合伙人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将其认缴出资额缴付至募集监督账户。
(三)合伙期限本有限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经营期限为21年,自有限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所载成立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20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其中2年为投资期,18年为退出期。
(四)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各方均同意以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本合同签署地为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
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解决的事项以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他部分的义务。
(六)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将深度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鲤城国投在政策扶持、资金保障以及信用背书等方面的显著优势,同时借助华福资本丰富的投资经验及资源优势,实现深度互补,进一步放大产业并购能力,捕捉外延式增长机遇。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谨慎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开展产业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投资价值。
本次对外投资实缴资金将按照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分期投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投资完成后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形成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在后期运营过程中,项目投资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交易方案及投资标的经营管理情况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采取切实措施防范、降低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