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603679)_公司公告_华体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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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体科技: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9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具体职务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刘毅董事2025年9月8日2027年6月12日工作调整职工董事、副总经理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刘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毅先生辞职

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刘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刘毅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交接工作。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刘毅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毅先生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变。刘毅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9日

附件: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刘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研究所所长、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智慧城市事业部总监。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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