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34.61%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33.8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王绍蓉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 一致行动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梁熹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 梁钰祥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1、前期已披露情况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0披露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绍蓉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7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46,9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情况公司于2026年2月5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王绍蓉女士通知,王绍蓉女士于2026年2月3日-2026年2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43,100股。因减持与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变动,王绍蓉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4.61%变更为33.80%,权益变动触及1%的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王绍蓉
| 王绍蓉 | 1,561.6863 | 9.33% | 1,447.3763 | 8.62%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 | 2026/02/03-2026/02/04 |
|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梁熹 | 2,340.4943 | 13.99% | 2,340.4943 | 13.93% | / | / |
| 梁钰祥 | 1,889.9236 | 11.29% | 1,889.9236 | 11.25% | / | / |
| 合计 | 5,792.1042 | 34.61% | 5,677.7942 | 33.80% | -- |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及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华体转债”目前还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因转股而发生股东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