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603680)_公司公告_今创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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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创集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30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此,公司根据上述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具体修订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原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由董事会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人。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人。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1人。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二十九条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四条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五)负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包括至少2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

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负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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