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管(603682)_公司公告_锦和商管: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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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28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潘敏、郭燕玲、陆凯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潘敏、郭燕玲、陆凯薇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其 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 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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